各单位:
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是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为做好学校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应编尽编原则。学校2026年所有计划建设和日常运行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禁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采购,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二)科学合理原则。政府采购预算应根据各单位所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任务,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和厉行节约原则,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后提出。
(三)预算管理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政府采购。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申报范围
按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版)》(皖财购〔2025〕965号)(附件1),达到安徽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一)新项目:各单位(不含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和独立法人单位)2026年使用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各类资金、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均应申报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见下表)。
项目类型
目录内
目录外
货物类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
(含50万元)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含100万元)
服务类项目
工程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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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注明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目录内预算金额 50 万元以上”,是指该品目年度累计采购预算达 50 万元以上,由学校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项目采购;目录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各类采购项目,由学校按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分散采购。
(二)老项目:已完成采购的、待验收的或待支付项目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在2026年进行支付的,也须申报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
四、各类预算申报途径
(一)根据《安徽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4〕44号),结合学校相关部门职能和采购业务职责分工,以下项目,由归口申报部门统一申报。各单位如涉及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须先报送相应归口申报部门,由其统一审核、汇总报送(具体见下表)。
项目类别
归口申报部门
新建工程和大型修缮工程(需报经政府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或备案及办理施工报建手续的修缮工程)
基建处
零星修缮工程、物业、绿化、交通、餐饮、公务用车、公共区域内的家具(含教室课桌椅、宿舍家具等)和公共设施设备(含空调)等
后勤保障处
信息化建设(含网站建设、互联网接入服务、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多媒体设备及相关服务、服务器资源、云计算服务、网络运行维护服务等)
网络信息中心
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实验材料、办公耗材、教学科研用软件、实验室专业改造、资产处置等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校园安保、人防、消防服务等
保卫处
纸质图书、数字资源等
图书馆
档案、陈列品等
档案馆
教材、招生考试、课程建设等
教务处
药品、医疗设备、医疗保险服务等
校医院、医保办
使用一流学科、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的采购项目
发展规划处
新校区(未来学院)建设相关采购项目
未来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未列入上述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各单位单独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三)一次采购、续签2年的服务类项目,按1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跨年度支付的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申报时应注明相应年度支付预算金额。
五、各类预算申报程序
(一)使用个人项目经费(含科研、教研、人才、学科等)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由项目经费负责人填写《安徽大学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附件2)后报所在单位汇总报送。其他经费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填写《申报表》,经单位集体决策后报送。
(二)属于归口申报部门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先报送归口申报部门,由其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
(三)其他项目由各单位直接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
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须填写《申报表》,电子版通过政务系统“交办协办”报送,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存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张鹏飞,63861283;
工程类(含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徐珊珊,63861287。
六、其它事项
(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于2026年5月31日前提交。列入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人应及时登录学校“采购管理系统”,选择“我的采购意向”入口新增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二)经学校立项且落实经费的2026年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于2026年6月30日前在学校“采购管理系统”提交采购申请。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咨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000)。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申报工作,力求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应采尽采、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版)》(皖财购〔2025〕965号)
2.安徽大学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
财 务 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