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2024年度学校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12月24日印发的《关于省直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延期的通知》,因新一期省直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正在推进中,为保证学校各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2023-2024年度学校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同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租赁社会车辆是公共交通工具和保留车辆不能满足公务出行时的补充保障方式,学校各单位选择车辆租赁服务时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提高使用效率。租赁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学校与各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合同约定中不包括自驾租赁服务,各单位若使用自驾租赁服务,属于个人行为,由此发生的违章或事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