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申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为做好我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应编尽编原则。学校2024年所有计划建设和日常运行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禁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采购,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二)科学合理原则。政府采购预算应根据各单位所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任务,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和厉行节约原则,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后提出。
(三)预算管理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政府采购。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至12月20日
三、申报范围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附件1)要求,达到安徽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
1.学校各单位(不含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和独立法人单位)2024年使用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各类资金、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其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30万元(备注“电子卖场”品目没有金额标准,0元以上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30万元(其中“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年度累计达30万元);目录外货物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50万元、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50万元、工程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60万元。
注:“单项或批量”:单项采购是指单次采购。批量采购是指同一个财政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同一个经费预算项目下,采购同类项目的累计。批量采购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应打包申报政府采购。
2.已完成招标的、待验收的或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在2024年支付的,也须申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申报归口部门
1.根据学校相关部门职能和采购业务职责分工,以下类别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申报。各单位如涉及以下类别采购项目,先报送相应归口申报部门,由归口申报部门统一审核、汇总报送。
归口申报部门
项目类别
基建处
新建工程项目和大型修缮工程项目(需报经政府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或备案及办理施工报建手续的修缮工程)
后勤保障处
修缮工程、物业、交通、餐饮、公务用车、公共区域内的家具(含教室课桌椅、宿舍家具等)和公共设施设备(含空调)等项目
网络信息中心
信息化建设项目(含网站建设、互联网接入服务、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多媒体设备及相关服务、服务器资源、云计算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等)
发展规划处
使用双一流、高峰学科建设经费的采购项目
保卫处
校园安保、消防服务等项目
图书馆
纸质图书、数据库资源等项目
档案馆
档案、陈列品等项目
教务处
教材及本科招生宣传项目
校医院(医保办)
药品、医疗保险服务、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未列入上述范围内的其它政府采购预算由各单位单独申报。
3.一次采购、续签2年的服务项目,按1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跨年度支付的工程项目和服务项目,申报时应注明相应年度支付预算金额。
五、预算申报程序
(一)教师使用个人项目经费(含科研、教研、人才、学科等)的政府采购预算,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大学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汇总报送。
(二)各单位申报政府采购预算,须填写《安徽大学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由单位集体决策审批。
(三)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审批后的《安徽大学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于12月20日前通过政务系统“交办协办”分类报送,归口申报项目先报送归口申报部门,其他项目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同时报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归口申报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国资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3861283)。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财库 [2020] 10号)、《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 2020〕458号)要求,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不得晚于采购计划申报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二)列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应及时登录学校“采购管理系统”,选择“我的采购意向”入口进行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经学校立项且落实经费的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于2024年6月30日前确定采购需求、提交采购申请。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承担政府采购预算申报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申报工作,力求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应采尽采、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
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861283)和财务处(联系电话:63861573),也可入“安徽大学采购工作交流群”(QQ群号:532283742)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
2.安徽大学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
财 务 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