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0年实验室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9-AHUCS-010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采购日期:2020年1月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峻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与九龙路交叉口东湖创新中心15栋
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万捌仟元(¥8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大学2020年实验室监控维保服务。
评审委员会名单: 罗纲、谢安建、王俊
采购人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九龙路111号
联系人:袁晓文
联系方式:0551-63861033
公告期限: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 1月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行政办公楼A402室,联系电话:0551-638610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大学纪检监察室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大学采购管理中心
2020年1月8日